非盈利居留許可法案
外(wài)國人通過證明自己及其家庭有足夠的經濟能力,不在西班牙從事任何營利活動,則可以在西班牙居住。
非盈利居留許可持有人每年需要在西班牙境内居住至少6個月,并且有足夠的經濟能力支持其及家人在西班牙生(shēng)活,則可以續簽。2023年6月西班牙司法機關宣布廢除這個每年需要在西班牙境内至少居住6個月的規定。
申請人條件
a. 主申請人爲18周歲以上非歐盟成員(yuán)國居民;
b. 在西班牙境内沒有違法滞留的記錄;
c. 無犯罪記錄;
d. 沒有被西班牙限制入境;
e. 經濟能力證明
*主申每月2151.36歐元,每增加一(yī)個附申,增加 537.84歐元;任何能證明自己有充足經濟來源的文件,如房産證、支票、信 用卡、股票;最好有100萬+存款
f. 購買私立醫療保險;
g.沒有患被限制入境西班牙的疾病+體(tǐ)檢報告。
西班牙黃金居留許可
2013年9月27日西班牙頒布了移民法案,并于 2015年7月31日進行更新,規定投資(zī)者在西班牙購買50萬歐元的房地産項目,則可以獲得西班牙居留許可,三代移民。